CBAM碳关税,2026年最新进展,出口企业必看

2026年1月1日,CBAM(碳边境调节机制,俗称“欧盟碳关税”)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。两年多的过渡期(2023—2025年)正式结束。

从这一天起,欧盟不再只是要求报送数据,而是开始按进口商品隐含碳排放计算碳调整额度。

一、谁来负责?

法定责任人:欧盟进口商(须注册为“授权CBAM申报人”)。

进口商义务:清关时按货物隐含碳排放量购买并提交CBAM证书。

生产商义务:按欧盟方法计算直接排放和特定间接排放,并可能需经欧盟认可机构核查。

风险提示:若数据不可靠,进口商则须用默认排放值(通常更高)购买证书,成本大增,最终导致订单流失或价格受压。

二、管控哪些产品?

目前覆盖六大类:钢铁、铝、水泥、化肥、电力、氢气。小批量豁免(电力和氢气除外):进口商年进口总量≤50吨,免申报、免证书。

注意:豁免对象是进口商。即使境外供应商年出口量不足50吨,只要进口商总量超50吨,仍需配合合规。

三、证书价格(挂钩欧盟碳市场)

季度公布日期 价格(欧元/吨CO₂e)

Q1 2026年 4月 7日 75.36

Q2 2026年 7月 6日 75.28

Q3 2026年 10月 5日 待公布

Q4 2027年 1月 4日 待公布

四、何时买证书、做申报?

2026年全年:无需购买和申报,但需准备数据。

证书开始销售:2027年2月1日。

首次年度申报截止:2027年9月30日(覆盖2026年全年数据)。

五、第三方核查机构

根据欧盟CBAM机制,对于采用实际值核算的隐含碳排放数据,须经欧盟官方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机构核查,并出具合规核查报告。

注意:欧盟计划于2026年第三季度(预计9月)正式发布首批获得授权的CBAM核查机构名单,在此之前,相关核查资质认定工作尚处于过渡阶段。

六、2028年扩大范围

2026年6月12日,欧盟理事会达成强化CBAM共同立场。2028年1月1日起,范围从六大上游原材料扩至下游制成品,新增约180类钢铝密集型产品(如机械设备、汽车零部件、家电、电气设备、金属家具等)。据测算,每年约180亿欧元的中国出口商品将被纳入。

七、给出口企业的建议

核对产品编码:以欧盟8位CN编码为准(非中国海关编码),梳理全部产品清单。

提前整理数据:2026年全年能耗、电力、原材料凭证须在2027年9月前备好,现在就开始。

主动对接客户:与欧盟进口商明确分工,及时提供碳排放数据和核查报告,共同履行合规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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